关于申请**项目(城市批次)土地征收的请示
××省人民政府: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项目(城市批次)用地土地征收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我县(市、区)已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用地符合节约集约相关规定,征地补偿安置符合规定要求,确需征收土地。现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与用地基本情况
××项目(城市批次)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含耕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拟申请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含耕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该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公顷。拟申请征收土地涉及××个乡(镇)××个村,共××宗地,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集体土地所有权已登记发证。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涉及但不申请用地的表述为:该项目穿越/跨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已经国家或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同意,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不申请用地。涉及且申请用地的表述为:该项目用地/部分用地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用地面积××公顷,均位于国家或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同意的用地范围内】,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涉及但不申请用地的表述为:项目穿越/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申请用地。涉及且申请用地的表述为:项目用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中的××类型或重大项目占用类型,已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或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论证意见;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均位于××省人民政府出具的认定意见或论证意见范围内】。
二、征收土地符合公共利益情况
〔单选项目〕 我县(市、区)认为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项规定,属于××类建设活动,因××需要(阐明征收土地的必要性、合理性等情况),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该项目用地符合××年×××机关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号,该项目名称见第×页),符合××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文号,项目名称见第×页),符合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或:已纳入××审查通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用地无颠覆性意见】。
〔城市批次〕 我县(市、区)认为该城市批次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该项目用地符合××年××机关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号,该项目名称见第×页),符合××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文号,项目名称见第×页),均位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土地用途【或:符合××审查通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土地用途,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用地无颠覆性意见】。
情形一: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一)、(二)、 (三)项情形的,表述为:该批次用地符合第××项规定,属于××类建设活动,因××需要(阐明征收土地的必要性、合理性等情况),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根据法律列举的军事、外交、能源、科技等类别,逐类阐述情况)。
情形二: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四)项情形的,表述为: 该批次用地符合第(四)项规定,属于扶贫搬迁(或保障性安居工程)类建设活动,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文号,见第×页),因××需要(阐明征收土地的必要性、合理性等情况),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根据法律规定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类别,逐类阐述情况)
情形三: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五)项情形的,表述为:该批次用地符合第(五)项规定,属于成片开发建设,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文号,见第×页), 因××需要(阐明征收土地的必要性、合理性等情况),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成片开发建设符合自然资源部规定的标准,并且经核查,我市(县、区)辖区内不存在/存在开发区等产业园区设立超过10年、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占已批准征收土地面积比例低于50%的情况。(存在上述情况,但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安排新建、改扩建工业项目所需用地)。我省人民政府【或:经我省人民政府委托的××市人民政府】已批准《×××成片开发方案》(文号)。
三 、征地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我县(市、区)已按规定对拟征收土地(含先行用地范围)依法履行了征收土地前期程序。
(一)征收土地预公告
我县(市、区)已按规定于×年×月×日~×年×月×日(共计×个工作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通过××方式(村公示栏或电子屏、广播电视等)发布了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土地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
(二)土地现状调查
我县(市、区)按规定完成了土地现状调查,已查明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填写了相关调查确认表,并由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应说明原因,并明确相关处理措施)。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我县(市、区)按规定完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于×年×月×日作出(或备案)了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经评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确定了×个风险点,分别为:××,××,拟采取×××风险应对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听证
我县(市、区)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于×年×月×日~×年×月×日(共计×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通过××方式(村公示栏或电子屏、广播电视等)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按规定组织了听证【召开听证会的,说明听证会有关情况及按听证结果修改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再次公告情况;未召开听证会的,请如实说明未召开听证会的原因】。
(五)组织办理补偿登记
我县(市、区)已按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规定期限内组织了××个所有权人、××户使用权人办理了补偿登记。
(六)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
我县(市、区)已采取了××方式(足额预存或纳入预算等)按规定落实了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
(七)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我县(市、区)已按规定完成了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工作,已与涉及的全部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如少数使用权人未签订协议,表述为:已与拟征收土地的全部所有权人、大多数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户使用权人因×××等原因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未签订比例为×%。我县(市、区)将采取××措施,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的沟通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确保不因征地引发信访矛盾等不稳定情形;待征收土地申请批准后,将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说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与拟征收土地(含先行用地范围)的全部所有权人、90%以上的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四 、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该项目(城市批次)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年批准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文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共涉及×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每亩补偿××万元~××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按照《×××规定》(文号)执行【或:根据现状调查并经相关权利人确认/(其他情况),不涉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
该项目(城市批次)用地涉及安置人员×人,计划通过调整土地农业安置×人、留地安置×人、社保安置×人,×××,可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照《×××规定》(文号)执行,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体系。【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表述为:该项目属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该项目(城市批次)用地涉及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户,拟采取××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等)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或:该项目(城市批次)不涉及征收农村村民住宅】。
综上,我县(市、区)已依法完成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征地补偿安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我县(市、区)对各项程序履行情况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现申请征收土地。土地征收后,我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依据征地批准文件依嘱托及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妥否,请批示。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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